关于开展东华大学2024年就业工作专项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7-03发布部门:学生就业服务中心

各相关学院、相关部门(中心):

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职业(生涯)发展教育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,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、就业观,不断增强职业生涯规划素养,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,助推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,推动学校生涯教育高质量发展发展,现启动东华大学2024年就业工作专项研究立项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

课题围绕就业领域热点难点问题,扎实开展教育实践研究、教育政策研究与教育理论研究,推出一批具有前瞻性、针对性、实效性的研究成果,为提高我校就业指导水平探索新理论、新思路、新对策。深化高校就业指导内涵建设,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支持体系,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。

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(见附件1),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项目研究题目。

二、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

项目分为就业研究项目和就业实践项目,每项资助经费0.3万元;一般项目若干项,经费自筹。

项目申报后,由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组织评审。立项通过后,拨付50%研究经费,结项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。同时,鼓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给予经费配套支持。

三、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

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申报者须为东华大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,具有中级(含)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,拥有一定研究或实践经验,了解相关领域工作。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实施;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。本年度立项项目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,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。

请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(附件2)电子版于2024年9月3日(周二)前发送到career@dhu.edu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学院/部门+姓名+2024年就业工作专项研究立项”,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图文信息中心B807室。

四、研究保障与要求

1.研究期限为自立项之日起一年。

2.经评审立项的项目,须围绕研究主题,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分别提交有分量、有深度、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,或高质量学术论文、调研报告、专著等研究成果。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、出版或内部呈送时,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“东华大学就业工作专项研究项目”字样(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)。

3.项目一经立项,即视为同意立项部门在一定范围内传播和使用其研究成果。


联系人:纪静  邮箱:career@dhu.edu.cn

联系电话:67792800


附件1:2024年度东华大学就业工作专项研究项目课题申报指南.docx

附件2:2024年度东华大学就业工作专项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.docx

 东华大学学生就业服务中心

 2024年7月3日

摄影:
编辑:高坤
信息员:林祎晨
撰写:学生就业服务中心